为满足2月14日情人节婚姻登记需求,确保当天相关业务办理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月14日当天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包含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取消现场取号办理,仅办理已通过“霞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的业务。未进行预约2月14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市民,原则上不提供婚姻登记服务。
办理地点
【资料图】
霞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141-143窗口
咨询电话
预约取号
进入“霞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政务”→预约服务→霞浦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业务进行预约取号(预约系统不开通当日预约功能,请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一对夫妻只需领取一个预约号)。
办理材料
(一)男女双方需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双方至少一方为霞浦户籍或至少一方为福建省户籍并持有霞浦居住证);再婚或复婚的需要提供各自的离婚证,如在法院办理的离婚,则需要提供法院生效的司法文书(调解书或判决书,加生效证明)。
(二)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注意事项
请共同落实好疫情防控优化措施,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温馨提醒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外籍、港澳台居民需携带本人有效护照或回乡证、通行证及相关无配偶证明。
惠民措施
霞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